《每周精选》第110期
2019.12.16-2019.12.20
文 章
【科学公益】绿孔雀的家快没了,我们能为它做些什么?
很多人在动物园或公园里,见到过孔雀。如果你问他:你看到的是蓝孔雀还是绿孔雀呢?多数人会一脸诧异:孔雀还有蓝、绿之分?没错,孔雀分两种,人工喂养的基本是国外的蓝孔雀(来源:绿发会),在动物园里随处可见。中国本土的绿孔雀亚种只存在于野外。
作为中国唯一一种原生孔雀,绿孔雀曾广泛分布中华民族腹地,但受到人类活动的威胁,它们的数量正在持续减少。
【人物】张潇:帮助“露宿者”我不在乎输赢,我是认真的!
傍晚八点,坐标北京市西城区。
这是十一月底寒潮来临前的一夜,和风社工五六个小分队的“深宵外展”活动开始了,社工们走访的服务对象是街头的露宿者。为了了解他们的最新情况和需求,社工们需要步行深入到三环街道内的各个隐蔽角落,包括地下通道、天桥下、公园外的拐角处。
【守望.乡村】重城市、轻农村,我国农村养老事业该如何破局?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规划近期至2022年,中期至2035年,远期展望至2050年,是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
该文件出台的背后,是一系列惊人的数字和人口老龄化加剧的严峻现实。
【法律指引】陆璇:公益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的法律评论
近日,有网友问了我三个关于公益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的相关问题,统一解答如下:
问题一:社会组织或慈善组织可以违反捐赠协议约定单方面变更财产用途吗?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简称公益事业捐赠法)第18条规定:“受赠人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冰点】开始零废弃生活,其实并非完全为了保护环境,而是为了自己
当人们还在热议北京将在明年5月份实施的垃圾分类新法,中国有这么一群人已经踏上一个比垃圾回收更极致的旅程——零废弃生活。
针对这项新法,零活实验室创办人汤蓓佳认为,政策引导下的垃圾分类可以用非常高效的形式引起公众对垃圾问题的关注,并且以强制性手段促使大家行动,对她而言这是好事一桩,但作为零废弃生活实践者,她从不推崇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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