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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今年,迪士尼小镇将举办“赞颂地球 环保市集”,旨在通过乐园内部活动、公益机构宣传来共同倡导游客关注地球环境保护、提升公众意识、践行环保行动,一同为保护地球作出贡献,让我们的下一代能够共享我们的美好地球。
《地球生命力报告2022》指出,自1970年以来,监测范围内包括哺乳动物、鸟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和鱼类在内的野生动物种群平均下降69%。
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着:
野生大熊猫栖息地破碎化的问题仍然需要我们关注,近三分之一的野生大熊猫种群未得到有效保护。
伴随着白暨豚的灭绝,长江江豚成为长江里唯一的哺乳动物。
雪豹栖息地破碎,预计到2070年雪豹现有栖息地将减少整整70%。
东北虎数量锐减,过去的一个世纪,地球上失去了超过90%的野生东北虎种群。
我们希望与您一起去到环保事业公众参与的前线,一起宣讲濒危动物之现状和自然保护之理念,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未来。
招募对象:
年满18周岁;
热心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渴望为自然带来改变;
不惧怕挑战,愿意尝试公益筹款志愿工作;
参加活动前的志愿者线上培训会,了解具体志愿者工作内容,学习相关专业知识。
我们希望你能:
完成主题摊位展示及互动;
向公众分享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并邀请他们加入“地球合伙人”月捐项目;
帮助维持现场秩序,协助展览活动进行。
招募人数:
共12人次
活动时间:
4月19日周五 13:30-16:30
4月20日周六 13:30-16:30
4月21日周日 13:30-16:30
4月22日周一 11:00-15:00
活动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黄赵路 310号 上海迪士尼乐园 迪士尼小镇
迪士尼小镇地图 ©️ 上海迪士尼乐园
活动预览:
往期活动,身着统一T恤的志愿者在对游客进行讲解与劝募工作 ©️ 上海迪士尼乐园 / 一个地球OPF
往期活动公益展位 ©️ 上海迪士尼乐园 / 一个地球OPF
展位宣讲物料 ©️ 银泰 / 一个地球OPF
往期活动现场 ©️ 上海迪士尼乐园 / 一个地球OPF
显示全部
《志愿者服务协议》
志愿服务组织:深圳市一个地球自然基金会(以下简称甲方)
志愿者:您(报名表中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甲方志愿服务活动,更好维护甲乙的合法权益,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遵循自愿、合法、诚信和非营利性的原则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志愿者】本协议规定的志愿者,是指在甲方组织下,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无偿提供服务和帮助的自然人。
【志愿者条件】志愿者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或者由其监护人陪同,可以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活动】是指志愿者在甲方的安排下自愿无偿服务社会和帮助他人的慈善行为。
【志愿服务时间】以甲方设置的活动时间以及乙方选择的参加时间为准。
第一条 志愿服务内容
乙方自愿从事甲方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服务内容参见活动介绍以及报名页面。
第二条 乙方权利
(一)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时间、能力等条件,选择参加甲方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从甲方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客观、准确、完整的志愿服务信息。
(三)有权从甲方获得所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有权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在志愿服务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甲方提供帮助。
(六)对甲方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合理告知甲方后,退出甲方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权利。
(八)从甲方获得本人参与志愿者服务时间证明的权利。
(九)乙方在志愿活动中,拍摄的照片和视频前应当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权利。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遵循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项目组织安排,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参加甲方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在参与甲方志愿者活动期限内,志愿者之间不谈论政治;不向服务对象传播宗教信仰(针对宗教背景的社会组织);不谈论商务盈利;不留名片等。
(三)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定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安排。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和隐私等人格权利。
(五)不得泄露志愿服务活动中获悉的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个人敏感信息等。
(六)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形象及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七)不得以甲方志愿者身份超出志愿服务活动范围,从事任何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八)不得向甲方或志愿服务对象索取、变相索取报酬。
(九)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向甲方履行合理告知义务。
(十)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场地,不服从甲方的安排,未经许可私自购买物资给服务对象。
(十一)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条 甲方权利
(一)甲方有权针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特点,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个人信息。
(二)甲方有权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要求,对乙方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宗旨和理念、纪律、安全、服务技能以及志愿服务相关规定等方面的培训。
(三)乙方经培训不能达到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的条件和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四)有权对乙方在履行志愿服务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五)乙方在志愿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或因其它情况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将其召回并终止本协议。
(六)发现乙方隐瞒协议签定前已患重大疾病或提供其它重大虚假信息等情况,并导致其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有权拥有和使用乙方在志愿活动中所拍摄的照片以及乙方在从事志愿活动中被拍摄的照片。
(八)在志愿服务期间,乙方违反规定私自活动的,甲方有权提出批评。
(九)乙方在志愿服务期间所形成的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游戏,电影等作品的版权由甲方所有;乙方可与甲方协商享有以上作品的署名权。
(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甲方义务
(一)做好对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的引导、招募、组织、培训、考核等工作。
(二)公示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活动项目、范围、规则及注意事项等全部信息。
(三)告知乙方参加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事宜。
(四)需要专门技能的,甲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或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依法进行培训。
(五)为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对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服务活动,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尊重乙方的人格尊严,对乙方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各方关系约定
(一)乙方在志愿服务活动期间,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首要目标,不得以开展志愿服务名义,从事商业活动,推销产品或服务;从事传销等非法活动。
(二)乙方未经许可不得以甲方组织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包括对外合作、慈善募捐、接受捐赠等。
(三)在志愿服务期间,乙方未经许可不得和服务对象之间产生借贷或其他法律关系。
第七条 责任承担
甲方只是为乙方提供志愿服务的平台,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因非甲方因素造成的乙方意外,以及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害、损失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本协议生效,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服务对象或第三人损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因一方无故中止协议,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受害方有权追究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一方或者双方损失的,依照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八条 协议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一)志愿者服务时间届满的;
(二)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甲方自然终止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
第九条 因本协议书约定事项发生争议,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书,经乙方在提交志愿者活动报名表单前同意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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