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信封通信志愿服务协议


【首部及导言】

       欢迎您使用蓝信封留守儿童书信陪伴项目收发信服务!

       为使用蓝信封收发信服务,蓝信封通信大使(以下简称“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蓝信封通信志愿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蓝信封收发信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对本服务的任何登录、查看等使用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一、【协议的范围】

1.1 协议适用主体范围

      本协议是您与蓝信封之间关于您使用本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1.2 本服务内容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是指广州市海珠区蓝信封留守儿童关爱中心(以下简称“蓝信封”)向用户提供的收发信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1.3 协议关系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蓝信封保密协议、通信保证金实施细则等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业务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

1.4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参加书信活动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书信活动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二、【收发信形式定义】

2.1书信活动的收发信形式为统一收发信,通信大使收发信统一通过蓝信封线上平台——「蓝信封邮筒」开展志愿服务,孩子收发信统一通过学校的项目老师进行。即通信大使写好回信上传到邮筒,蓝信封负责下载并打印出来并装封,统一寄往学校;老师收取快递后,下发给孩子;孩子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回信统一交给老师;老师寄给蓝信封办公室后,工作人员拆封扫描上传到邮筒,通信大使通过登录邮筒查看信件。


三、【蓝信封权利与责任】

3.1 有权按照自身需求和选用标准对通信大使资质、服务能力及是否适合在蓝信封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进行遴选和考察。

3.2 有权就志愿服务要求通信大使提供真实的身份材料。

3.3 有责任对通信大使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并及时协助通信大使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遇到的困难。

3.4 有责任对通信大使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并给予其相应的志愿服务证明。


四、【通信大使权利与责任】

4.1 有权了解蓝信封概况及目前志愿服务需求状况,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志愿活动。

4.2 有权要求作为志愿者在蓝信封注册登记。

4.3 有责任按照蓝信封的要求,参加蓝信封提供的相关教育、培训及活动,并达到蓝信封的服务要求。

4.4 有责任诚信对待其所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期间连续不间断地完成承诺的志愿服务工作。


五、【通信大使保密信息范围】

5.1 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书信、参与者个人信息(姓名、学校班级、地址、联系方式、肖像等),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均具有保密性。

5.2 您在收发信当中,不得未经通信对象(留守儿童)的书面或口头同意,将信件内容以文字或图片形式进行公开地传播、交流。

5.3 若要公开、传播书信内容及通信对象的个人信息时,您必须联系通信对象及其法定监护人,取得其书面同意。


六、【双方关于保密信息的权利及义务】

6.1 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该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6.2 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6.3 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6.4 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6.5 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七、【数据的储存】

7.1 蓝信封不对您在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7.2 蓝信封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在服务器上对您在本服务中的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为单个用户分配的最大存储使用空间等。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7.3 如果您的服务被终止或取消,蓝信封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服务终止或取消后,蓝信封没有义务向您返还数据。


八、【其他】

8.1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蓝信封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相关页面中查阅最新的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本服务。

8.2 协议签订地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8.3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8.4 争议解决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您和蓝信封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正文完)


蓝信封留守儿童关爱中心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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